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鹊桥会婚姻经纪人管理制度

http:/www.qqhui.com 2007年04月04日 00:00   阅读:6807次
   为繁荣网络婚恋交友市场经济,弘扬网络婚恋交友文化,为维护中国鹊桥会华人婚恋交友网的信誉和知名度,满足广大会员日益增长的择偶交友的需求,本着服务社会,造福人民的原则。特制定中国鹊桥会华人婚恋交友网婚姻经纪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鹊桥会婚姻经纪人必须是合法的自然人或者是有独立法人的单位或团体;
   第二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制度;
   第三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互联网的各项法规、条例以及互联网道德;
   第四条:以爱心对待他人,互相尊重;不发布或链接有关政治、淫秽色情封建迷信、人身攻击等违法信息;
   第五条:不发布虚假会员资料信息,不随意骚扰或欺骗其他会员;
   第六条:不在网站内公布或传送任何诽谤、侮辱、不雅的内容,包括脏话和色情文字(包括照片);
   第七条:未经总部同意不得随意透露其他会员的个人资料,或者恶意转让和倒卖网站会员资料;
   第八条:不得擅自通过发帖、论坛、组群、邮件、即时通讯、口头传播等其它方式或途径发表针对网站和分站及其他婚姻经纪人和会员的攻击性言论;
   第九条:未经总部同意不得随意利用自己后台发布广告信息; 
   第十条:婚姻经纪人对会员身份故意隐瞒或伪造身份背景资料的情况,给其他会员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由婚姻经纪人直接承担,中国鹊桥会华人婚恋交友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如有会员投诉一经查实,总站及分站有权停止婚姻经纪人资格,同时取消婚姻经纪人发布的相关信息,恕不退费,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由于非故意及不可抗拒的原因(含系统维护和升级),导致的用户数据损失、服务停止,中国鹊桥会华人婚恋交友网不承担赔偿及其他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中国鹊桥会华人婚恋交友网制定,同时拥有最终解释权利。